科技成果转化能力,是衡量一所高校社会贡献与科研产出的重要标准。据财政部网站消息,近日,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修订印发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,推动提高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水平。其中一条修订意见提到要落实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要求,高等学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,可按规定自主决定转让、许可或者作价投资,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。毫无疑问,这将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。
高校2020年科技成果转化100强
最新发布的《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(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)》显示,2020年,全国共1433家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报告被纳入统计(中央部属高校101家;地方高校1332家),总合同数达22.19万项,总合同金额超过826.50亿元,较之2019年,增幅达17%。在2020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前100名榜单中,清华大学、浙江大学、北京理工大学分别以321470.56万元、268828.15万元、262630.54万元位列前3名。
单笔合同金额过亿
近3年,我国高校共签订了数十万笔科技成果转化合同,以许可、转让、作价投资的项目中,共有48个单笔合同金额过亿元的“天价项目”。
2020年,单笔金额最高的是四川大学以作价投资方式签署的“新冠病毒疫苗”等 21 项科技成果”,金额为5.11亿元。